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李亚红)北京和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22日达成协议,双方建起消费维权“直通车”,实现信息互通、维权互动。
今后,台湾消费者在北京消费时若权益受到侵害,回台湾后可向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北京消费者去台湾消费维权也可比照处理。台湾和北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将协作处理纠纷,以解决异地投诉难且维权成本高的难题。
北京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海峡两岸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治论坛22日在北京举行。台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达成建立消费维权“直通车”的协议。
近年来,京台两地交流、旅游人数不断增长,商品交易和服务贸易频繁,由此带来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长。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副董事长陆云说:“以往台湾游客在北京旅游、购物或接受其他服务产生消费纠纷后,由于在北京时间短,无法及时投诉解决,需回台湾后再以信函的形式向北京市消协投诉,时间长且效果有限。”“直通车”开通后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青说,根据协议,双方还要联合发布消费投诉热点和警示。此前,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已经与香港、澳门、深圳等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建立起类似的消费维权“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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