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称,目前,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已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与香港卫生署发布图片上相同批次维C银翘片进行了抽样检验。初步检验结果显示,未检出非法添加的“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成分。业内人士分析,可能是非法厂商冒用该企业名义造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与香港卫生署取得联系,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维C银翘片样品包装进行比对,鉴别真伪。
6月19日上午,深圳市药品监管局赶赴深圳同安药业公司,对该公司现存的4个批次的“维C银翘片”进行抽样(其中包含与图片显示相同批次的产品)。同时也在深圳市场上随机对4个批次的标示“深圳同安药业”的维C银翘片进行抽样,共计抽检8个批次的产品。
检验结果显示,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对8个批次的验品,完成样品性状、鉴别、重量差异、崩解时限、含量测定的检验,8批样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规定。产品含有的三个有效成分“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均被检出且含量符合规定,没有检出非法添加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组织深入调查,如确系药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惩;如属冒用该企业名义造假犯罪的,将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侦办。相关调查和处理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布。
业内人士分析,可能是非法厂商冒用该企业名义造假,如果一旦核实,将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侦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表示,他们将加强对区内生产维C银翘片企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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