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购买正规用盐仅2吨
据盐业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沁香源公司分别于4月8日购买500克纸塑精盐2吨;9月6日购买50公斤装无碘精盐;12月6日购买500克纸塑精盐2吨。扣除500克零售的纸塑精盐外,沁香源公司去年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用于生产的精盐仅2吨。
虽然该公司总经理黎文领和原料采购负责人黄露花一直无法提供该公司的购盐及销售台账,但是记者通过计算发现,即使按照黎文领所述的年产量10吨计算,该公司用盐也存在很大的出入。
据该公司技术人员介绍,该公司酱油含盐量为17%,也就意味着该公司年产10吨酱油需要用盐1.7吨。而该公司去年全年至今通过正规渠道仅购盐2吨,仓库还剩1.5吨,也就是说,沁香源公司用于生产的正规盐可能仅0.5吨左右。
查处 质监局责成其停止产品销售
目前尚不能将其定性为涉嫌使用非法食盐或工业用盐
经过初步调查,萝岗区质监局食品科科长董丕表示,从现场检查来看,沁香源公司的生产环境无明显问题,尚不能将其定性为涉嫌使用非法食盐或工业用盐。但由于该公司生产用盐的购买、使用数据多有出入,且无法提供该公司的生产、销售记录,质监部门将继续收集证据作进一步调查。
另外,由于沁香源无法提供其生产食盐的正规来源证明,萝岗区质监局与打假办的检查人员要求该公司停止产品销售,等待相关调查结果。(统筹:记者王华平 图文:记者付玉良 实习生卢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