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包基本型好视力眼贴(4月25日摄)。
仅对近视和视疲劳有一定预防和辅助作用的“好视力”眼贴,在广告中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夸大产品功能主治,涉嫌欺骗、误导消费者,日前被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一直以来,“好视力”眼贴因夸大宣传饱受患者诟病,那么“好视力”忽悠消费者的底气何来?
新华社记者 郭程 摄
制图:董龄岳
海口网4月27日消息 “好视力眼贴,贴贴好清晰”“国家射击队专用护眼产品”……这样的广告词,或许人们并不陌生。这个利用各种渠道进行狂轰滥炸式广告宣传的“神奇眼贴”,日前却被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原因是擅自扩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用症范围,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生产这种眼贴的郑州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随后也承认,确实存在“扩大产品功能和适应症范围”。围绕“神奇眼贴”发生的“神事”,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3月28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消息,经调查,“好视力眼贴”在广告中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该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因而从即日起,在海南全省暂停销售由河南新视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
4月初,海南省食药监局分别对海口市内的9家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南沙路源安隆药品超市,“好视力眼贴”在保健类产品区仍被置于最显眼的位置。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药店店长将“好视力眼贴”立即下架,并对该家药品超市进行警告,如果之后还继续销售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南省各大药店均停止销售“好视力眼贴”,其在海口市的专卖店也关闭多日。海南省药监局明确提出,对已经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产品,在解除措施之前,一律不得销售。
口口声声帮助消费者的“好视力眼贴”,缘何遭此处罚?
“‘好视力眼贴’的广告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的规定。”海南省食药局广告纠察科工作人员黄仕昌说。
按照新视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适用范围,该产品是“对近视和视疲劳引起的症状有一定的预防和辅助治疗作用”。然而其广告却宣称“青光眼、视神经萎缩、视疲劳、近视眼等,不妨来试试好视力眼贴”。
知名打假人士王海,还对“好视力”眼贴的生产批文提出质疑。他认为,“好视力眼贴”最初获得的是不需要经由疗效认定的保健用品批号,其配方包括野菊花、丹参、冰片等中药成分。而到了2009年,该产品突然成为河南省药监局批准的二类医疗器械。按照相关规定,二类医疗器械不允许添加药物,允许添加药物的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得到国家药监局的批准。因此,“好视力眼贴”的配方被统称为“植物提取液”。
王海说,如果“好视力眼贴”的原材料仅是无纺布和植物提取液,那么根据医学常识,它不具备透皮给药的疗效;如果它未经国家药监局许可添加中药,则“好视力眼贴”属于违规医疗器械。
记者了解到,在要求停售“好视力眼贴”之后,海南省食药监局还向海南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出通知,暂停播放“好视力眼贴”的宣传广告。
据海南省食药监局介绍,在遭到停售一段时间之后,河南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又在日前向海南省食药监局提出申请,表示停售后公司进行了更正说明,也对内部员工进行了培训,申请解除停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这份申请中,该公司承认“海南省食药局的行政处罚是适当的”。
“自己都承认涉嫌违法,却如此冠冕堂皇,可见这个产品丝毫没有对自己的欺诈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在其他地方的媒体上,‘好视力眼贴’依然在大肆做广告,消费者还依然在受伤害。”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孝民说,“好视力眼贴”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记者多次致电河南新视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媒体联系人,但他的手机转为秘书台。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该公司方面的采访答复。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这已经不是“好视力眼贴”第一次遭到惩处。2012年7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郑州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涉嫌“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自2006年以来,“好视力眼贴”曾先后被云南、广西、浙江、福建等地的工商、药监等部门查处过。2012年年初,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好视力眼贴”实行省内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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