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在网上抢购的商品被拒绝发货,张先生将京东商城的经营者—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名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1600元经济损失。目前,朝阳法院受理此案。
张先生起诉称,今年8月份,他参加由被告经营的京东商城“康纳烟机促销”24小时抢购活动。该项活动自今年8月19日零时开始至8月20日零时结束。他于8月19日9时45分下单,订单随后获得被告的审核通过。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在8月19日晚上,被告方以内部人员标错价格为由拒绝发货,并在之后未经其同意而单方锁定该订单。
张先生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故诉至法院,要求两名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通信费等损失共16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链接:
6大电商小家电抽查1/3不合格 京东不合格率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