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布行政处罚案件 “地瓜王”酒穿“茅台”马甲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1-16 12:20

  “地瓜王”酒穿上“茅台”马甲

  2014年9月,海南省工商经济检查执法局执法人员收到中国贵州茅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称海口椰某酒业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便使用驰名商标“茅台”字样包装“地瓜王”酒,涉嫌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一批地瓜酒,9月25日本报报道了此事。目前,工商部门已没收查获的300箱零7瓶“海南茅台”地瓜王酒、椰南牌“海南茅台”地瓜王酒,罚款1万元。

  据了解,海南省工商经济检查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龙华区水产码头东边63号二楼的海口椰某酒业有限公司和其在海口市秀英仓库进行检查,发现一批涉嫌销售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南茅台”地瓜王酒和椰南牌“海南茅台”地瓜王酒。

  同日,该案移送到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处理。龙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海南茅台”地瓜王酒103箱零7瓶(规格:500ML、36%VOL,每箱12瓶)和椰南牌“海南茅台”地瓜王酒197箱(规格:480ML、30%VOL,每箱12瓶),进行立案调查。经鉴定,地瓜王酒的外包装及酒瓶上标有“海南茅台”商标标识,其“海南茅台”商标与“茅台”注册商标相近似,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处理。

  汽配店销售不合格汽车配件

  2014年5月21日,海口市工商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称海口骏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解放”牌柴油轻型货车。2014年5月22日,海口市工商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250号(豪门盛享汽配市场A07)的海口骏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属的海口骏龙4S特约经销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该场所铺面前展场发现“解放”牌解放霸铃、解放微卡、解放Mt2系轻型货车10辆,上述10辆汽车涉嫌装配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发动机。海口市工商局当日立案调查,并对上述10辆汽车采取了“封存”强制措施。

  委托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对现场封存的10辆车进行鉴定,该院随后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显示,封存的10辆车尾气排放均不能达到国Ⅳ标准要求。鉴于这些车辆经销出去,不利于环境保护,违反了国家关于控制有毒气体排放、加强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强制性规定。海口市工商局最后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被查封的10辆“解放”牌小货车,处10辆小货车货值金额50%罚款84700元。

  除了经销不合格汽车,一些,也被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并查处。2014年8月29日,海口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118号罗牛山汽配城市场检查时,在秀英鑫某备件配送销售部,查获未标明产地、厂名及厂址的型号72430的汽车过滤器30个、型号11790的汽车过滤器26个、型号72440的汽车过滤器24个。按照《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规定,商品不依规定标明商品的产地、厂名、生产日期、警示标志等内容的,属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形之一。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查获的上述汽车配件,对商家罚款5000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海南特区报 ] [作者:] [编辑:冯丹霞]